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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6月何建航主任荣获“全省律师行业模范党员律师”称号

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   发布时间:2012-12-17 15:10:47
     浙江省司法厅总结全省律师行业“诚信服务先锋”创先争优活动,下发文件,公布《关于表彰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、和模范党员律师的决定》(浙司〔2012〕92号)授予我所主任何建航“模范党员律师”荣誉称号。
     这是何建航主任继2011年获得“浙江省党员律师标兵”称号后,再次受到表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