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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博智能机器人(浙江绍兴)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职工债权公示

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8-15 19:38:54
 

雷博智能机器人(浙江绍兴)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

     

 

雷博智能机器人(浙江绍兴)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职工:

2023314,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雷博智能机器人(浙江绍兴)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(下称雷博公司或债务人),并于同日指定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为雷博智能机器人(浙江绍兴)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。接受指定后,管理人依法询问了债务人法定代表人。根据管理人调查: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陈述雷博公司于2021年底停止经营,停止经营时尚有职工工资未付清,主要有余延明、管继伟、陆天宇、闻亦见、宋侃等五人。另经管理人调查,上述五人的职工工资等债权均有相应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。

为此,管理人认为:上述五人的职工工资等债权合法有效,应当予以审核确认。为顺利推进债务人破产清算案进度,现管理人对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。

如雷博公司职工对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有异议的,可以于2023824日前要求管理人更正;管理人不予更正的,职工可以于202399日前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特此公示

(附:职工债权清单)

 

雷博智能机器人(浙江绍兴)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

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

 

管理人地址:绍兴市柯桥区温渎路161号金汇大厦五楼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;联系人:戴永祥;电话:13305755486